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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登记手续有哪些

2018-01-30 14:00:52 来源:广东顶匠律师事务所 浏览:763 咨询电话:954310

房屋可以依据自己的要求进行出租,出租的房屋将涉及到的当事人有承租人以及租赁人。顶匠律所法律咨询双方在出租的时候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广东顶匠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一、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用途、价格、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房屋出租登记备案手续

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属于涉外租赁的,到市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出租人并到房屋所在区、县的地税局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及所得税。

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文件:

1. 书面租赁合同;

2. 房屋所有权证书;

3. 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 经办人的证明文件;

5. 其他文件。

三、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发证

当事人的房屋租赁申请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

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顶匠律所法律咨询是当事人申请房屋租赁登记,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房屋租赁申请合格后予以颁发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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