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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伤,哪些构成工伤?

2018-11-22 13:43:43 来源:http://www.gddjls.com/2018/rdzx_1026/838.html 浏览:940 咨询电话:954310


情形一、上下班途中摔倒受伤,是否构成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的,应认定为工伤。广州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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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上下班途中构成工伤的前提必须满足两点:

一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即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二是必须为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包括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在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因此,如不满足上述条件则无法认定工伤,比如,上下班途中,自己走路滑到或单车事故受伤的,就不构成工伤。

情形二、下雪天路滑,在工作中,因就餐、工间休息、如厕等摔倒受伤,是否构成工伤?

对于该情形下的工伤认定全国暂无统一规定,各地实践不一,但浙江地区于2018年1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即职工因在连续工作过程中和工作场所内,因就餐、工间休息、如厕等必要的生活、生理活动时所受的伤害,在排除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所受的伤害外,可认定工伤。

情形三、下雪天的摔倒受伤如系工作时间内履行工作职责所致,是否构成工伤?

此种情形下应认定为工伤,实践中主要包括交警等公职人员履职、新闻工作者现场采访、保洁人员清扫、快递小哥送发快递等情形。广州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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