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 954310

您当前的位置: 顶匠首页 > 法律常识 > 交通纠纷

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双赔吗?

2019-12-30 14:32:52 来源:http://www.gddjls.com/ 浏览:413 咨询电话:954310

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双赔吗?广州交故纠纷律师(顶匠律师)表示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显然是可以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来进行认定的,也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件来进行合法的赔偿,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广州交故纠纷律师

一、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双赔吗?

可以的,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

广州交故纠纷律师(顶匠律师)表示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广州交故纠纷律师

二、工伤赔偿的部分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广州交故纠纷律师(顶匠律师)表示对于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同时发生的,应当由工伤鉴定部门来对相关情况进行鉴定处理,如果是符合工伤事故的认定条件的,那么就可以进行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竞合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更多广州法律咨询资讯:http://www.gddjls.com

广州法律咨询电话:400-666-3138或18102825651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

预约法律服务
立即获取报价

大咖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