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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婚的财产如何进行分配?

2020-01-06 14:06:25 来源:http://www.gddjls.com/ 浏览:582 咨询电话:954310

自动离婚的财产应当按照一个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完整的分配,广州离婚律师咨询(顶匠律所)表示双方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按照离婚协议书当中所约定的一些具体事项来完成执行就可以了,但是也需要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离婚的手续办理的话,还需要经过法院或者是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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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动离婚的财产如何进行分配?
自动离婚的财产应当按照一个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完整的分配,双方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按照离婚协议书当中所约定的一些具体事项来完成执行就可以了,但是也需要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离婚的手续办理的话,还需要经过法院或者是民政局。广州离婚律师咨询(顶匠律所)表示分居两年也不能自动离婚,如果离婚的话,仍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办理离婚的手续。关于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适当照顾女方和无过错的一方。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广州离婚律师咨询(顶匠律所)表示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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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财产分割合同可以反悔的情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欺诈、胁迫。
广州离婚律师咨询(顶匠律所)表示在日常生活当中自动离婚根本就不存在,所以大家所说的自动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实际上也就是通过诉讼离婚或者是民政局登记离婚的时候,财产予以分配的状况,通常情况下是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借这笔钱到底是用到哪里去了,个人债务女方无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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