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 954310

您当前的位置: 顶匠首页 > > 新闻资讯

四川公开征求撤销冒用他人信息登记意见,你看可行吗?

2020-01-15 14:20:17 来源:http://www.gddjls.com/ 浏览:355 咨询电话:954310

冒用他人身份证等身份信息骗取登记注册,让无辜者“被法定代表人”……类似问题如何解决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起草的《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实施暂行办法》,日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冒名登记的可撤销
  《办法》明确,公司(含分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中,被冒用人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的;公司备案中,被冒用人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清算组成员的。撤销登记按照“谁登记、谁撤销”的原则,由实施该次冒名登记的登记机关撤销,因登记管辖机关变更的,由现登记机关撤销。

广州法律咨询谁专业
  撤销冒名登记工作应按照受理、调查、决定的流程开展工作。
  被冒用人向登记机关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公司登记、备案的,本人应当到场或通过其它有效方式进行身份核验。
  几种冒名登记不予受理
  1.被冒用人非本人亲自到场或未通过其它有效方式确认身份反映的;
  2.被冒用人反映的公司登记已在登记机关完成身份核验的;
  3.股权已办理出资登记,或被监察、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冻结的;
  4.其它依法依规不予受理的情形。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逃避责任或掩饰身份,往往采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方式进行工商登记,又因工商登记机关对于公司登记一般采取形式审查标准、行为人违法成本不高、诚信经营理念缺失等原因,导致冒名行为在公司登记过程中屡见不鲜。
  实践中被冒名登记的形式也多种多样,既有当事人被冒名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也有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方式也是五花八门,既有持他人遗失身份证开设公司的,也有伪造他人签字,制作虚假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文件的;所涉登记材料涉及委托代理协议、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决议文件等各个方面。
广州法律咨询谁专业
  被冒用者没有从事这些法律活动,却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州法律咨询谁专业(顶匠律师)表示被冒名行为本质属于姓名权侵权行为,被冒名人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主张冒名的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侵权人到庭参加诉讼,则可在查明事实后由双方共同到行政部门完成相应的变更登记;如侵权人未到庭参加诉讼,可待该侵权纠纷案件胜诉并生效后,再以此为依据向工商登记部门主张撤销登记或变更登记。
广州法律咨询谁专业(顶匠律师)提醒公民应当增强居民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防止丢失、被盗。同时,公告也对防止信息被冒用加以明确: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民可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更多广州法律咨询资讯:http://www.gddjls.com

广州法律咨询电话:400-666-3138或18102825651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

预约法律服务
立即获取报价

大咖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