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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 农民工在外省工伤怎么处理?

2021-09-25 11:31:53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253 咨询电话:954310

农民工发生工伤如何办理?

责任应由谁承担?

戳下文了解

为维护工程建设领域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减轻职工发生工伤后企业和职工的负担,2014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2018年1月,人社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这两个文件

,共同实现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特点,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

✎对建设项目使用的职工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

职工发生事故,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个人在

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享受工伤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位的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一个地点,应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其治疗工伤的费用等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现实中,在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往往直接受雇于其他组织或包工头,工资一般均由其他组织或包工头发放,且工资论天数计算,并不需要接受建筑公司的日常考勤。

1、

接受建筑公司的分包或转包,招用农民工进行施工,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发生工伤,应由作为用人单位的其他组织

2、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接受建筑公司(承包人)的分包或转包,招用农民工进行施工。这种情况下,

...

刘某2015年5月入职A市工程有限公司,被派到B县项目部工地上班,公司未为刘某参加工伤保险。

2015年11月3日,他在B县施工项目工作中受伤。刘某希望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公司却说事故发生地与公司注册地不在同一工伤保险统筹地区,没法申请工伤保险。

公司的说法对吗?

根据

的规定,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另外,依据

的规定,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

,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

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

,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本案中,

因此,

...

对于我们农村人来说,建房子是大事。但是由于农村一般没有专业的施工队,都是包工头带着一帮人在干。没有专业的防护,这如果出了安全事故和意外。比如工人受伤,这个时候责任和赔偿是由谁来承担呢?

今天来说说我邻居家的事情吧,他们前年建房,还是我给出的施工图。做的时候,我说让他找一个好的施工队,他有点舍不得,就让村里的包工头帮他弄,农村这种事,都是先谈价格,都不签什么合同的!一名工人在2楼进行建房施工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梯子经过工人擅自裁短,并没有按要求进行固定),导致其左小腿骨骨折。他知晓后立即将其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因为到时事情太突然,手上没有多少现金,前期的手术费用由受伤工人家属先行垫付,后续治疗费用现在正由邻居来进行支付。当天其实他们家并无用工计划,工人打算来取工具后到其他地方去干活,临时提起要进行施工作业,并且施工前他已再三叮嘱,注意安全,结果还是发生了意外。当事人家属提出,要求他们担全责,毕竟是帮他家干活受的伤,要他负责支付全部的医疗费用,后期的营养费用,其他的误工费用等等。如果不答应,他们将进行上诉,预计费用在8万元左右。

邻居他们觉得很郁闷,明明是自己工人做事不小心,责任不可能全部让他自己承担,而且包工头应该也要承担责任!邻居跑来问我该怎么办?我了解了上诉事情后,告诉他,这个他要承担全责。因为他没有和包工头签合同。工人不是给包工头干活,是给他干活。出了意外必须要负全责,别人上诉他稳输!

邻居不服气,和那家人打了官司,结果除了赔偿这些费用,还得承担诉讼的费用!没有办法,没签合同很多东西就说不清楚!不像我们接触的这些正规的施工队!虽然他们价格高一些,但是如果工人在施工中出现任何意外,和甲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因为甲方把工程承包给了施工队,就算工人受伤,最多就是出于人道主义,随便给一点就可以了。在签订的施工合同里面写得很清楚,在施工中出现工人受伤由施工队负责,和甲方没有关系!

所以我们在农村建房的时候,如果自己条件可以的话,还是尽量请施工队来帮忙施工。如果想省钱的话,自己请人来,可以给他们买一份临时的保险,这个也花不了多少钱。小编真诚的希望我们农村建房,一切都顺顺利利!

...

跟包工头干活发生事故。是通过人身损害要求赔偿,还是申请工伤认定?两者的区别。

农民工跟随包工头干活,在工作时发生事故。已经做了伤残鉴定,为10级伤残。付费咨询能够赔多少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根据当事人的提问。逐一的解答当事人的问题。1.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有一方是单位。2.其做的伤残鉴定在工伤赔偿程序中没有作用。3.工伤赔偿不分户口的性质。人身损害赔偿与当事人的工作户口性质有一定的关系。4.二者的伤残鉴定程序不同。定标准也有所区别。5.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程序是通过人社局予以认定工伤劳动力鉴定。人身损害赔偿直接可以到法院起诉。6.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赔付能力也有很大的不同。7.二者维权成本也不一样,通工伤赔偿程序,当事人基本上不用花钱,人身损害赔偿,那么劳动者需要缴纳诉讼费鉴定费。

据当事人的情况,人身损害赔偿实际上三大约能够赔偿6万左右。工伤的话能赔到10万以上...

二、法律链接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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