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前往别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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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前往别踩“坑”!
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应当全面进行审查房屋的权利归属以及交易流程,特提供以下注意事项,仅供参考:
1、买受人应当亲自参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约流程,不要授权亲友代为办理相关事项,避免对方以代理人作为合同的买受方主体,以其不具有相应的购房资格,而提出合同解除的权利。由此造成本次交易不能完成,错失优质房源及房价的机会;
2、查验交易房产的房产证原件,确认房屋的所有人权利归属,并与房屋的所有人一同前往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登记信息与房产证信息一致;
3、若房屋属于两人以上共同共有的情形,应当与全部共有权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若房屋系夫妻共同共有,但只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原则上亦与夫妻双方共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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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查房屋的权利是否有“抵押”、“租赁”等法律关系存在,这种情况属于权利的瑕疵。若房屋未解除抵押的情况下,房屋不能完成过户手续;若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买受人必须继受租赁关系的权利与义务,租赁期尚未届满的,不能要求承租人提前退出房屋。
5、一旦发生卖房或买方拒绝交付房屋以及不支付房款的情况,及时通过微信、短信、语音、电子邮件等方式取得,对方违约的证据。
6、对案涉房屋的履行出现争议的时候,建议应当提前做好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的法律措施,以保证生效法律文书出具以后能有效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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