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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是什么?(二)

2018-11-23 10:20:15 来源:http://www.gddjls.com/2018/rdzx_0907/659.html 浏览:759 咨询电话:954310


三、劳动者当年休了产假,还发年终奖吗?

休产假是否影响年终奖,主要看企业规定的年终奖享受资格与何种条件挂钩。如果企业仅以出勤作为评判年终奖的标准的,由于法律规定产假期间视为出勤,故而休产假将不影响获得年终奖。若企业年终奖的衡量标准包括企业利润、绩效考核等因素的,那就另当别论了。广州法律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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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者年底之前离职的,还能有年终奖吗?

很多企业都会规定劳动者必须工作满1年或工作至年底才能享受年终奖,年底之前离职或是年中新入职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终奖。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对于此类劳动者是否能享受年终奖,主要还是以企业的规定为判定依据。也有地区,比如深圳,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员工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

五、年终奖必须是货币形式吗?

年终,企业会选择多重方式给予劳动者奖励,从奖励旅游、购物卡、到米面粮油等。但提到“年终奖”,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年终奖就是现金。其他形式的奖励或福利不是年终奖。

根据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来看,年终奖是纳入劳动者工资总额的,属于工资性质,是一种灵活浮动的工资类型,它通常都与企业效益、劳动者的绩效挂钩。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了年终奖的计算方式、发放依据的,那么年终奖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发放,不能用其他物品或形式代替。

当然,如果企业与劳动者没有约定,也没有规章制度规定,将实物作为给劳动者的额外福利发放,对于这种由企业自愿、随性发放的福利,企业有自主决定权采取何种形式发放,包括现金和实物。

六、年终奖的缴税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如果企业将年终奖分多次发放,分发的时候,只有其中一次可以采取年终奖扣税方法,其他需合并在工资里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发生争议后,年终奖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应对存在年终奖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双方的书面约定,企业的制度规定,或者是公司其他员工已获得年终奖的证据。

当劳动者证明自己有年终奖,但企业存在未发、少发的情形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企业自然对不发、少发年终奖承担举证责任。广州法律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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