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 954310

您当前的位置: 顶匠首页 > > 新闻资讯

实习期快递员撞人全责公司该担责吗?能对快递员追偿吗?

2019-08-05 14:02:58 来源: 浏览:069 咨询电话:954310

小谢是入职仅半月的快递运输员,7月10日到店里上班,刚开始老板带自己跑了3天(熟悉路线)。事发当天他按照以往的路线从营业部装货去送快递的。因为当天下雨路面有积水,自己还提前刹了车,但还是撞倒了人。事发后小谢第一时间报警,从王女士抢救到手术自己都一直在医院陪同。经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小谢负事故全部责任。

小谢表示确实撞了人应该负责,但我实在没有钱,就只借了三千赔给他们,虽然是自己撞了人,但在工作期间,公司也该负一定的责任。现在自己和受伤家属一直都保持着联系,自己事发后也没有再去过快递营业部。事情后续该如何解决自己也不太清楚。

广州律师咨询,快递员


小谢的老板陈师傅先后共转了1万元,但第二天早上陈师傅就打电话给受害者女儿说自己没钱了,受害者女儿找到申通快递成都分公司,经过协调沟通陈师傅又先后转了1.5万元,但现在妈妈的病情还没完全稳定,特别是车祸导致的静脉血栓还有很大风险,需要继续治疗,陈师傅却不再接听电话回复信息,也没有再垫付费用,阎受害者女儿担心对方是想逃避责任,不再支付医药费用。

陈师傅表示自己从来没有逃避、推脱过责任,但陈师傅也认为事故发生后,自己也是受害者。小谢到营业部上班自己带他(培训)了几天,一直强调注意安全问题,是小谢逆行导致了事故。我们不是说逃避责任,本来该我们承担的(肯定承担),但是如果几十万了,也超过了我们的承受范围。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还是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明确责任。

广州律师咨询(顶匠律所)认为,因为小谢是职务行为造成交道事故,应当由营业部承担相应责任,至于营业部与小谢之间的责任划分,要看双方是否有明确的试用期约定,如果有则按照约定来,如果没有则根据其过错程度,是否故意或者有违法行为根据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而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其因履行职务所引发的相应事故还是应当由营业部负责。现在要明确的是营业部是否为独立法人主体。如果是子公司则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分公司则分公司和总公司均应承担责任。

广州律师咨询,快递员

目前快递员和快递公司在法律上的关系是存在事实争议的,分为由快递公司直接雇佣、快递营业部自聘和通过软件注册等等多种情况。一般快递员在快递公司上班,就算是在实习期间都算一种劳动合同关系。而在法律上雇员在从事雇佣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该快递员在工作中造成他人损害,应由快递营业部承担民事责任。

广州律师咨询(顶匠律所)表示我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为工作的原因给他人造成了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的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咱快递员在送快递的过程中,因为送快递是他的工作内容,在快递员执行工作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此时快递员是职务行为,用人单位是要承担对他人人身或者财产的赔偿责任。那么在用人单位承担过赔偿责任之后,是否可以向快递员进行追偿呢?这也分两种情况。

1、如果快递员没有过失,那么单位在承担责任之后,不可以向该快递员进行追偿。

2、如果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因为快递员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在用人单位在对受害人的财产及人身损害进行赔偿之后,是可以向快递员进行追偿的。

所以在快递员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司对于快递员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承担,因为不同的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第一种是,快递员受到伤害之后,公司根据《劳动法》对快递员公司根据劳动法,对快递员因为工作的原因致使财产或者人身上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或者赔偿。第二种是快递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或者人身上损失的时,公司应该承担无过错的赔偿责任。在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之后,如果快递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公司可以向快递员进行追偿。

广州律师咨询(顶匠律所)资讯:http://www.gddjls.com/

广州律师咨询(顶匠律所)热线:400-666-3138或18102825651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

预约法律服务
立即获取报价

大咖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