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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职期间患病,是否可被辞退?

2018-10-10 10:50:23 来源:http://www.gddjls.com/2018/rdzx_0929/746.html 浏览:481 咨询电话:954310


对于开除旷工员工是否有依据,现在没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明文规定。原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但该条例已经于2008115日废止。广州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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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用人单位欲合法开除旷工员工,一般是以双方的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等形式为依据的。

若双方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开除旷工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也没有该项具体规定,或者虽然有规定,但是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明确知晓该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便不能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患病的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之的劳动合同。

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并不是完全不能跟患病的员工解除合同,但是至少要经过一个“医疗期满、调换岗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等程序。

医疗期一般是多久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期是3个月至24个月。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患病劳动者可要求哪些赔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患病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应享有病假工资,社保由用人单位继续缴纳。

员工患病治疗期间的工资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是集体合同中进行约定,但是国家同样有强制性的保障。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而这些工资,是指在扣缴税款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实际能够拿到手的工资。而一旦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征收部门进行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总的来说: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患病劳动者发放工资,或未依法为患病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广州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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