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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真风险哺乳期离婚子女抚养权

2019-05-15 10:58:58 来源: 浏览:898 咨询电话:954310

尚在哺乳期的孩子,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常常困扰着大家。

其实法律对此有较为详细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哺乳期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可以由两种方法来确定广州在线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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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由协商决定

涉及民商事领域的问题,只要双方当事人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达,进行自由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的,该协议有效。

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离婚是重要的民事行为之一,因此,哺乳期的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可以由男女双方自由协商来确定。

 

二、由法院判决决定

如果双方不能通过自由协商决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像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根据《婚姻法》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法院判决存在以下两种可能:

 

(一)随母方生活

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随父方生活

母方有以下特殊情形的,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1、母方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方不尽抚养义务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母方有其他原因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例如,母方失踪,父方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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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流抚养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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