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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产纠纷律师之离婚后房产应该如何分割,要交税吗?

2021-06-04 16:48:55 来源: 浏览:623 咨询电话:954310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一般名义上有房地产,需要分割房地产。房地产的分割是夫妻结婚前买的还是结婚后买的,离婚后的房地产应该怎样分割呢?下面广州房产纠纷律师详细介绍,对大家有帮助。
  一、离婚后房地产应如何分割。
  1、婚前一方单独购买的房地产,是一方个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开。
  2、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在这种情况下,贷款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双方出资,以一方的名义登记。
  另一种情况是,房地产证明书登记在一方的名义上,配偶在结婚前购买住宅时也共同出资,离婚分割财产时,该住宅仍为生育证明书登记者的个人财产,其馀未偿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在最初的支付和偿还的贷款中配偶的出资和偿还的部分,必须偿还。
广州房产纠纷律师
  二、离婚房地产的分割要交税吗?
  1、夫妻离婚时房地产分割不需要纳税。离婚住宅分割时,将生育经纪人交给一方,生育经纪人只支付200元手续费,没有纳税。分割房产是指将总房产面积按需分割成若干份额,在房产登记上体现为房产证分证,即将一本房产证分成若干本房产证,但总面积不变。
  2、根据《国税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五条和《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一些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20号)的规定,个人转让个人使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获得的所得,免除个人所得税。离婚房地产分割的税金往往不需要支付。这不是买卖等房屋交易,而是夫妻离婚时分割的。
  以上是广州房产纠纷律师介绍的“离婚后房地产应如何分割”等法律知识。如果是婚前一方单独购买的房地产,则是一方个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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